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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大连青年五四奖章”和“大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建团百年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团市委、市青联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大连青年五四奖章”和“大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大连青年五四奖章”
  “大连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大连市青年联合会授予大连青年的最高荣誉。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的大连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大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我市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国之重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切实挖掘、推荐优秀青年典型,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 能够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各单位(部门)团组织要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要把握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推荐工作。
  2.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青年群众意见。推荐的人选(集体)在公示无异议后,推报至团市委。
  3.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部门)团组织要结合建团百年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通过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大连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热爱祖国、忠诚奉献,脚踏实地、砥砺奋进。
  2020-2021年度“大连青年五四奖章”“大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采取差额评选办法。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团(工)委推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集体不超过2个(非同一界别),要统筹考虑学校、乡镇街道、社会组织、科技创新、非公领域、新兴青年群体的候选人。各市直和中省直驻连单位团委可推报人选1名、集体1个。
  请各单位(部门)和相关教师在收到通知后,认真阅读通知要求,仔细了解申报事项,对照清单规范提交申报材料。在2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推报人选(集体)相关材料报校团委。

  联 系 人:王猛  
  联系电话:15184019333(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tw@dlpu.edu.cn


附件1:申报材料01—“大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2:申报材料03—”大连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事迹材料格式.docx

附件3:申报材料04—“大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docx

附件4:申报材料12—“大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xlsx



来源: 团委 添加时间: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