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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依据《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对照《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精细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
  二、补助标准
  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17]5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请人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系科技处咨询);
  4. 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5. 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6. 科研用房证明材料;
  7.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在线填写,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打印并按次序装订上述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科技处。
  (二)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项申报。其中,中央、省驻连单位和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各限报1项(不可兼报,下同),企业各限报1项;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各限报4项,大连海事大学限报3项,其它高校、科研机构等各限报2项;高新园区、金普新区和甘井子区各限报5项,其它区市县各限报3项。
  四、申报时限
  截止时间: 2022年3月15 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附件1: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2:市重点实验室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3: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doc

  附件4: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书.doc

  附件5: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pdf

  附件6: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pdf

  附件7: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通用版).docx

  附件8: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pdf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