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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相关要求,现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一、申请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二、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29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3月29日14: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申请材料清单、外语条件等其他相关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11)进行查询。
  联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 系 人: 宋明军
  联系电话:86324486
  
编辑/刘晔
审核/刘晔、庞艳松、陈宇

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