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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1〕240号),坚持科普服务供给侧改革,切实发挥标准对科普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协科普部依托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普标委会”)组织实施2022年度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研究性项目、引导性补助项目

  1.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本通知中列出的拟立项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

  2.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附件2)。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其中,《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5份,《资质证明材料》1份。

  3.对于引导性补助项目中的国家标准预研项目,申报单位除了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本通知中列出的拟立项项目,也可根据《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领域的国家标准体系表(修订稿)》(附件3)自主申报其他相关标准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

  二、国家标准成果性补助项目

  申报单位需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4),同时提交标准草案和《资质证明材料》,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秘书处,其中,《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纸质文本各5份,《资质证明材料》纸质文本1份。

  以上各类项目申报要求请参考附件材料中通知原文。

  三、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部统筹组织并发布评审结果,科普标委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管理等事宜。

  中国科协科普部将委托科普标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由中国科协科普部、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协议。

  四、申报时间

  “基础研究性项目”“引导性补助项目”和“成果性补助项目”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丛亮 杜静

  联系电话:86324726


    附件1:中国科协科普标准化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资质证明材料.doc

    附件3: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领域的国家标准体系.doc

    附件4: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3月8日